一、 須具有2年以上在中、高級職業技術學校廚師專業的學習經歷,獲得國家相關部門認可的畢業證書;
二、 須取得由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中級以上廚師職業資格證書;
三、 須具有2年以上在一定規模合法正規飯店(餐廳)從事職業廚師的工作經歷,并出具完整的工作歷史證明記錄;
四、 須通過由承包商會指定的考試中心舉辦的衛生知識(歐標)培訓和烹飪技能考核,并取得合格證書;
五、 須參加外派勞務人員出國前培訓,并取得外派勞務培訓合格證;
六、 曾在德國作為廚師工作過,申請再次赴德工作人員,須自德國回國工作滿3年以上,提供德國雇主出具的證明其在德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無須提供上述一至五要求的材料)
七、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行為記錄。
(注:本頁面轉載自中國對外工程承包商會網站http://www.chinc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