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職位:女歌星
數 量: 15名
要求條件:女性,年齡18-32,身體健康,身高不低于158cm, 形象靚麗,具備演藝歌唱能力與交際能力。
工作場所: 新加坡某高檔歌城
英語要求:無
簽證類型:演藝證
合約期限:6個月
具體待遇:
歌星在臺上表演,將以客人所贈送的玫瑰花數量多少來計算業績。 每朵玫瑰花售價新幣5元,以一束起賣,每束50元-1000元不等。 待遇為分成工資制。
第一月提成方案(以業績總金額以算)
公司所得 個人所得
1000-6000 50% 50%
6001-20000 30% 70%
20001以上 20% 80%
第二月至第六個月提成方案(以業績總金額計算)
公司所得 個人所得
1000-8000 50% 50%
8001-20000 30% 70%
20001以上 20% 80%
根據個人能力的高低, 平均待遇為5000至20000新幣。
其它條款:
1.歌城經紀費為每月500新元。此費用為經紀介紹客戶捧場、組織與安排表演的代理費用, 由歌城從歌星每月收入中扣除。
2.每月扣除300新幣為政府人頭稅
3.表演禮服由歌城統一提供,服裝的護理費用為每件5新元。
4.如有雇主提供住宿,每月支付400新幣
提供證件:
1.2張藝術照與2張生活照片。
2.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
3.個人簡歷
4.健康證。
日 期: 2008年6月6號